江苏省消保委暖奶器比较试验发现:部分产品存在电气安全、使用性能、产品标识问题
  发布时间:2024-07-30  信息来源: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暖奶器本质上属于液体加热产品,为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选择此类产品,江苏省消保委开展了比较试验。本次试验共购买36批次样品,涉及抖音、小米商城、网易严选、拼多多等8个电商平台和6家实体店,共6批次机械式暖奶器和30批次电子式暖奶器。

暖奶器是新兴的家用电器产品,大多是在网络销售渠道进行销售,同时行业准入门槛低,所以市面上的产品设计存在一些缺陷和漏洞。本次检出问题的主要包括:

第一,5批次样品电气安全不符合相关标准,涉及2批次机械式暖奶器,3批次电子式暖奶器。1批次商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项目不符合标准,家长在使用时容易触电;1批次商品结构项目类似玩具,容易被儿童误吞或吸入,造成窒息;3批次商品接地措施项目不可靠,接地端子缺少夹紧防松措施,容易造成接地端子的松动、脱落引发触电危险。

第二,4批次样品使用性能不符合相关标准,均为电子式暖奶器。4批次样品暖奶温度项目不符合标准,实时奶温与设定奶温的偏差超过±5℃的范围;3批次样品解冻温度项目不符合标准,实时奶温与设定奶温的偏差超过±5℃的范围,导致冷藏奶未能达到解冻效果。

第三,所有批次的暖奶器都未明示器具的额定容积,一半批次的暖奶器未明示器具的最大刻度线。导致使用者难以精确控制水量,放入奶瓶后水可能会溢出暖奶器,引发触电危险。

第四,4批次样品缺少明示的温度。部分暖奶器(尤其是机械式暖奶器)在器具本身和说明书中仅有档位的图案标识,而且最终达到的温度都较高,极易引发烫伤危险。

第五,1批次样品缺少标准中规定的标志和汉语说明。产品未标注制造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使用说明或本体上不用中文,造成消费者无法正确理解器具的使用说明,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

江苏省消保委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暖奶器产品时,要注意产品是否有生产厂名、型号规格、额定功率、额定电压、电源种类及频率等标志,重点关注暖奶器的温度控制功能,切忌只看中价格。使用时注意暖奶器的最大刻度线,不要让水溢出器具,使用后应该及时清洁器具、取出奶瓶,切勿用水浸洗暖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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