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质量比较好、“年份酒”消费需理性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69种葡萄酒比较试验结果报告
2008.9.27
葡萄酒是用葡萄酿制而成的酒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葡萄酒以其良好的保健作用,丰富的营养成分,优雅的感官享受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形成了酒类市场消费的热点。我国葡萄酒的产量由1997年的18万吨发展到2007年的50多万吨,是近年来饮料酒中发展最快的酒种。目前我国葡萄酒行业内中小型企业众多,生产分散,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大批国外葡萄酒品牌登陆国内市场,许多消费者对葡萄酒并不了解,面对眼花缭乱的国内外品牌无所适从。为了解北京市场上国产及进口葡萄酒的质量状况,科学引导指导消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于中秋节前开展了葡萄酒比较试验。
一、试验样品及来源
本次比较试验的样品由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北京多家大型商厦和超市随机购买,样品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吉林、云南、新疆等7个省市以及法国、意大利、美国、澳大利亚、智利等国家的69种葡萄酒产品。其中,国产葡萄酒产品31种,进口葡萄酒产品38种;有63种干红葡萄酒、2种半甜山葡萄酒、2种半甜红葡萄酒、1种甜红葡萄酒、1种甜白葡萄酒,价格从15.00元—400.00元不等。产品基本覆盖了北京市场上销售的葡萄酒的主要品牌,比较试验结果基本反映了在北京市场上销售的葡萄酒产品的质量状况。
二、检验标准及项目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委托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GB15037-2006《葡萄酒》、GB/T15037-1994《葡萄酒》、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等标准的规定,对样品的酒精度、总糖、挥发酸、干浸出物、铁、总二氧化硫、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铅、肠道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苯甲酸、山梨酸、苋菜红、胭脂红等14项指标进行了测试。
三、比较试验结果
经检测,69个样品中有67个样品所有检测项目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占总样品数的97.1%。比较试验结果表明,北京市场正规渠道销售的葡萄酒质量指标较好,只有少数产品质量存在缺陷。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只对样品负责。
具体结果如下:
1、卫生指标。葡萄酒的卫生指标主要包括总二氧化硫、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肠道致病菌等五项指标,经测试,所有样品卫生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
2、防腐剂。食品要长期保存往往离不开防腐剂,食品中的防腐剂带有一定的副效应,甚至含有微量毒素,长期过量摄入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经测试,所有样品中防腐剂含量均未超过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最大使用量。
3、合成着色剂。葡萄酒的颜色应是葡萄酒酿造过程中产生的,不能添加人工合成色素。经测试, 69种样品均未检出胭脂红、苋菜红等着色剂。
4、理化指标
(1)酒精度。酒精度是葡萄酒中酒度高低的体现,葡萄酒国家标准规定,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0%(体积分数)。经测试,所有样品的酒精度均在标准允许的范围内。
(2)干浸出物。干浸出物是葡萄酒中十分重要的技术指标,它是指除糖以外所有的可溶性非挥发成分的总和。其含量的高低与葡萄品种、葡萄的成熟度、加工工艺、贮存方式等有密切的关系,是体现酒质优劣、判断是否掺假的重要标志。一般葡萄汁含量越高、成熟度越好,干浸出物含量越高。经测试,所有样品的干浸出物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
(3)挥发酸。挥发酸主要包括甲酸、乙酸、丙酸等,其中乙酸占挥发酸总量的90%以上,来自于发酵,正常的葡萄酒其挥发酸含量一般不超过0.6g/L(以乙酸计),挥发酸的高低取决于葡萄原料的新鲜度、发酵过程的温度控制、所用酵母的种类、外界条件及贮存环境等因素,挥发酸过高对酒质量产生不良影响会出现酸败感。经检测,比较试验的69种样品中,63种产品的挥发酸为0.10-0.60g/L,含量适宜,其余6种产品的挥发酸为0.62-0.99g/L,含量稍高,但未超出标准规定的要求。
(4)总糖。总糖是评价葡萄酒口感风味的指标,用每升葡萄酒中所含葡萄糖的克数来表示,其含量的高低决定葡萄酒的口感类型。国家标准中规定,葡萄酒含糖小于或者等于4.0 g/L,或者总糖与总酸的差值不大于2.0 g/L时,含糖量最高为9.0 g/L。经测试,本次比较试验中有2种干红葡萄酒样品的总糖含量超出国家标准。
(5)铁。铁属于葡萄酒中的微量成分,主要来源于葡萄浆果。铁对酒的稳定性会产生不良影响,而且铁含量严重超标时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正常工艺条件下含铁量不会超标,当有外来污染,主要是贮存罐裸露的铁与酒液接触时会造成铁超标。国家标准规定,葡萄酒的铁含量不能大于8.0mg/L。经检测,69种样品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本次比较试验过程中,我们没有发现由“三精一水”制成的假葡萄酒或假冒知名品牌的劣质葡萄酒,只有个别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质量把关不严,产品存在一定缺陷。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北京市场正规渠道销售的葡萄酒质量指标较好,说明近年来北京葡萄酒市场在政府监管部门的不断规范化下,酒的质量不断提高,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有效扼制,广大消费者完全可以放心消费。
但通过相关专家介绍和市场调研,我们发现少数企业对所谓“年份酒”的价格和宣传上存在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葡萄酒在外标识上所标注的年份应当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同时该年份的葡萄汁含量所占比例不应低于总含量的80%。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该年份气候、水土条件好,采摘的葡萄品质较好,酿成的酒品质就好,反之亦然。因此,不是说年头越久的葡萄酒品质就越好。酒的年份只能说明它的原料来源于哪一年的葡萄,既不能作为评定葡萄酒质量好坏的依据,也不能完全作为葡萄酒定价高低的依据。目前消费者由于信息获知渠道的限制,对年份酒的概念、葡萄的产区及当年的气候条件、葡萄品质等因素知之甚少,在选购葡萄酒方面还存在较多困难和误区。此外,我们还发现市场上存在少数葡萄酒企业在酒的外包装上印有“三年”、“五年”等字样混淆年份酒的概念,误导消费者。在此我们建议相关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媒体等应进一步加强对年份葡萄酒、葡萄产区等消费信息、消费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完善葡萄酒的市场环境。
四、提醒消费者
1、消费者应到正规的商店或超市选购葡萄酒。选购时注意葡萄酒的陈列方式。其陈列不应里暴露在强光或阳光下,酒瓶不应采用直立方式;其次注意酒瓶标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需注明酒名、配料表、净含量、纯汁含量、酒精度、糖度、厂名厂址(进口商)、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进口酒则应有中文标签(背标);再次,注意观察葡萄酒的颜色。合格产品酒体应清亮透明,无沉淀和混浊。
2、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葡萄酒的酒型。葡萄酒分类根据含糖量不同分为干葡萄酒、半干葡萄酒、甜葡萄酒等;按照二氧化碳压力不同分为平静葡萄酒、起泡葡萄酒、高泡葡萄酒等;按色泽分类可分为白葡萄酒、红葡萄酒等,消费者可根据自身喜好的口味选择。
3、注意酒的存放。未开启的葡萄酒应水平放置,以免橡木塞因干燥而收缩,空气进入瓶中,使酒体发生变化;葡萄酒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避免震动,持续震动会导致提早醇化;葡萄酒开启后不宜保存过长时间,应尽快饮用。
4、理性看待年份酒。葡萄酒的品质与葡萄的品质有关。外包装标有年份的葡萄酒,其所标注的年份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如果标注年份的葡萄品质好,所酿造的酒品质就好,并不是年头越久,葡萄酒品质就越好,同样,也不是年头越久的葡萄酒价格就应当越高。消费者在购买(特别是高价酒)时应对该年份的葡萄情况进行了解,而不应盲目追求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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