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仅仅在办公场所,电脑椅(升降转椅)几乎也是每个家庭的标配,融入了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不起眼的电脑椅销量十分可观,消费者通常是拿来就用,几乎没有人注意过它的质量情况,消费者购买时仅根据样式和价格做出决定,而无法从外观判断其质量优劣。为了解电脑椅产品的真实质量状况,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对北京市场销售的电脑椅产品进行了比较试验。
一、比较试验样品及来源
本次比较试验由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以消费者的身份,通过实体店和网购平台两种渠道随机购买,两种方式各购买一半样品,共涉及居然之家八角店、曲美家居石景山店、集美家居定慧桥店、蓝景丽家大钟寺家居广场、北京城外诚家居市场、北京玉美家园建材市场(东方家园办公家具城)、宜家家居四元桥商场、天猫商城、淘宝网、京东商城、国美在线、苏宁易购、当当网、亚马逊、1号店、唯品会销售的30种样品,购买价格从206元至5458元不等。
二、检验标准及项目
比较试验样品委托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依据QB/T 2280-2007《办公椅》等标准对样品质量指标进行测试(见下表),比较试验结果只对市消协此次购买的样品负责。
三、测试结果
1、经测试,30种电脑椅样品中25种符合标准规定,占样品总数的83.3%(样品测试的详细数据请查阅市消协网站发布的测试数据),消费者可以放心选购:
2、5种样品使用劣质材料,质量较差,其中2种售价1000元以上。见下表:
3、八成多样品标识与使用说明不符合《产品质量法》及QB/T 2280-2007《办公椅》规定存在缺陷。《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QB/T 2280-2007《办公椅》规定,产品应有标识和使用说明,使用说明至少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标准编号、产品特性描述、甲醛释放量等内容。经核查,30个电脑椅样品中红苹果品牌等八成多样品不符合产品质量法及QB/T 2280-2007《办公椅》规定:17个样品未标注生产单位;25个样品未标注生产单位地址;25个样品未配备使用说明书,其中8个样品配有组装说明书或合格证。具体如下: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虽然电脑椅样品产品标识存在缺陷,但大部分电脑椅样品符合标准规定,消费者可以放心使用;在较高知名度的家具商场和网店中有劣质的电脑椅鱼目混珠,且售价较高,不能依靠“低价等于低质”的经验来判断商品的质量,隐蔽性较强,因此建议消费者购买电脑椅及家具时应保存好购物凭证,以便出现质量问题后能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很多家具品牌本身并没有电脑椅等配套产品,但为了丰富品类,个别企业会从他处购进此类产品进行销售,由于是外购包销产品,质量很难保证,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注意分辨,并非名牌家具店铺经销的电脑椅质量就一定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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