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第69期)
  发布时间:2022-11-21  信息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糕点,蛋制品,餐饮食品6类食品9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91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263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256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31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11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糕点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蛋制品2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杨守坤蔬菜水果摊经营的青提,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隆晟园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鮰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奇珍甜鲜果店经营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京西百福餐饮店使用、消毒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双峪马刚蔬菜店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荣德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鲟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该公司经营的咸鸭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天堂河刘记蔬菜摊经营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荣三郎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消毒的四方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标称临沂达尔美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乐涛生活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木糖醇核桃桃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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