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餐饮具共747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739批次,不合格8批次。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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