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汽车
  发布时间:2025-12-01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

一、召回编号S2025M0182V: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从20221212日至20231130日的部分进口i7系汽车,共计17辆;生产日期从2023310日至20231218日的部分进口iX汽车,共计85辆。

二、召回编号S2025M0183V:自即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从2024415日至20241218日的部分国产i5汽车,共计917辆;生产日期从2024411日至2025517日的部分国产iX1汽车,共计1707辆。自2026126日起,召回生产日期从2024420日至202514日的部分国产i3汽车,共计501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绝缘故障的监测机制问题,在特定工况下,车辆高压系统可能出现误关闭的情况,造成电气驱动单元失去动力,增加车辆发生碰撞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属于202588日发布的《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汽车》召回活动中部分车辆的再次召回。由于上述召回实施过程中,部分车辆未匹配正确的软件版本,此次召回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对召回维修措施进行变更,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升级更高版本的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互联驾驶消息等方式通知相关用户。用户可拨打售后服务热线(固话或手机拨打均可):400-800-6666,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此外,也可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召回中心网站www.samrdprc.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R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相关附件
·
   相关文档
联系我们    |    网站介绍    |    技术支持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12 版权所有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京ICP备1201042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3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