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不法机构和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弱、维权能力低等特点,利用养老投资、藏品投资、以房养老等消费噱头,编造针对老年群众的投资陷阱,侵害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10月25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提示,老年消费者不要将日常生活和养老必需的钱用来投资。
北京市消协举例称,王先生夫妻挑选了一家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声称可以先交费占床位,交得越多入住后享受的折扣越大,两年后会将提前交的费用全部返还。但二人提前交了十几万占位费后,入住时却并未享受到应有的折扣服务,且占位费也迟迟不退。再如,老年消费者刘先生购买了玉器收藏品,收到商品后发现只是普通的工艺品,不具有投资价值。
还有老年人看到某投资广告称购买所谓金融产品回报高,便选择购买,并在初期“看到了”收益,随后在该机构利益诱惑下继续投资多笔资金,最终发现收益和本金均无法取出。
此外,随着以房养老模式的出现,有的不法机构和不法人员瞄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将高风险理财项目等包装成安全可靠且能获取高息的投资项目,诱骗老年人办理个人房产抵押并将抵押款用于项目投资。机构“爆雷”后,抵押房产被处置变现,老年人不仅拿不到高息,反而陷入无家可归、背负巨债的境地。
为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老年消费者,不要将日常生活和养老必需的钱用来投资。尤其是对于新兴的投资产品要仔细斟酌,不要盲目跟风,谨防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多与子女商量,确认好投资产品后再进行投资。不轻信理财广告,不听信可疑电话和短信。在购买投资产品时,应主动索要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保留宣传和承诺信息、交易记录、合同订单等相关证据,以便用于维护自身权益。
老年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个人信息不外泄,做好信息保护,对于身份证、银行卡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不可随意提供给他人,以防个人信息被冒用、滥用或非法使用。(记者 蔺雨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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