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协提示:老年人不要将日常生活费和养老钱用来投资
  发布时间:2024-10-30  信息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近年来,一些不法机构和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弱、维权能力低等特点,利用养老投资、藏品投资、以房养老等消费噱头,编造针对老年群众的投资陷阱,侵害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示,老年消费者不要将日常生活和养老必需的钱用来投资。

王先生夫妻挑选了一家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声称可以先交费占床位,交得越多入住后享受的折扣越大,两年后会将提前交的费用全部返还。但二人提前交了十几万占位费后,入住时却并未享受到应有的折扣服务,且占位费也迟迟不退。

李阿姨在某电视购物频道看到一块据销售人员称极具投资价值的翡翠,于是去线下实体店花费16.8万元购买。取货时,销售员以取货需要为由拿走了发票,但随后又以商品未到为由,使得李阿姨未成功领取商品。此后,李阿姨多次找销售员提取商品,均未成功。不久后,实体店倒闭,销售员也联系不上,消费者既没有拿到购买的商品,也无购物发票,维权受困。再如,老年消费者刘先生购买了玉器收藏品,收到商品后发现只是普通的工艺品,不具有投资价值。

还有老年人看到某投资广告称购买所谓金融产品回报高,便选择购买,并在初期看到了收益,随后在该机构利益诱惑下继续投资多笔资金,最终发现收益和本金均无法取出。

此外,随着以房养老模式的出现,有的不法机构和不法人员瞄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将高风险理财项目等包装成安全可靠且能获取高息的投资项目,诱骗老年人办理个人房产抵押并将抵押款用于项目投资。机构爆雷后,抵押房产被处置变现,老年人不仅拿不到高息,反而陷入无家可归、背负巨债的境地。

为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老年消费者,不要将日常生活和养老必需的钱用来投资。尤其是对于新兴的投资产品要仔细斟酌,不要盲目跟风,谨防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多与子女商量,确认好投资产品后再进行投资。不轻信理财广告,不听信可疑电话和短信。在购买投资产品时,应主动索要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保留宣传和承诺信息、交易记录、合同订单等相关证据,以便用于维护自身权益。

老年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个人信息不外泄,做好信息保护,对于身份证、银行卡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不可随意提供给他人,以防个人信息被冒用、滥用或非法使用。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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