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观点:故意违约挫伤消费信心 出格涨价拷问商家良心——五一小长假,四风不可涨
  发布时间:2023-04-28  信息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五一假期来临,消费者纷纷组织出行出游。但中消协舆情监测显示,消费者人未动,一些地方“涨价风”“砍单风”已至。据报道,有民宿酒店“五一”价格与平时价格相比,大涨5-7倍,“酒店刺客”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消费信心,伤害了消费者的热心和感情。更有甚者,部分民宿经营者强迫消费者额外消费才能入住,或者通过毁约让消费者退订的方式再以高价重新销售。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

  一、涨价风阻碍恢复和扩大消费。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五一假期是释放消费潜力的重要节点。部分商家砍单违约、哄抬价格,扰乱了正常的价格秩序,破坏了消费环境,有损城市形象,不利于提振消费信心,不利于恢复和扩大消费。

  二、违约风不利于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诚信乃企业经营之本,经营者追求利润,随意“砍单”,毁弃与消费者已签订的合同,完全违背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经营者应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单方违约应当依法赔偿。

  三、强制风是对法律规定的漠视。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后,经营者又额外要求消费者“必须订餐”或者进行其他消费,明显违反了《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四、短期风损害长远发展。疫情期间,服务业受到较大影响,特别是酒店民宿,消费者也对之抱以同情和宽容。但经营者不能把消费者的同情和宽容当做“割韭菜”的动力,行情稍有好转,便肆无忌惮毁约,无底线追逐短期利益,长此以往,定会寒了消费者的心,丢弃企业发展前景,损害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针对上述情况,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管理部门应有作为。当前,消费信心亟需提振,建议管理部门以“天价菜”“天价面”等事件为鉴,及时采取措施,强化价格指导,加大对哄抬物价、恶意违约、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没有后顾之忧敢消费、消费环境优获得感强愿消费。近期,山西、淄博、景德镇等地方政府部门采取措施维护“五一”假期市场价格秩序,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二、行业协会应当引导行业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应当推动行业自律,采取稳价格、优服务等措施,促进企业优化消费体验,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三、经营者应当守法、诚信经营。经营者应当从维护企业形象和长远发展出发,学法、遵法、守法。平台经营者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监督约束,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珍惜消费者的信任和青睐,维护来之不易的发展契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将商品或服务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

四、消费者的监督必不可少。消费者既是消费的参与者,也是消费的监督者。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问题时,除了通过投诉、举报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外,也可以依法有理有据积极发声,用脚投票,通过传播媒介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让相关经营者得不偿失,成为监督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的新时代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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