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教您三招防范旅游消费风险
  发布时间:2018-04-23  信息来源:北京市工商局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春暖花开,旅游市场开始兴旺起来。根据近期旅游消费纠纷增多的情况,工商部门给广大消费者支招,帮助您防范旅游中的消费风险:

一是要认清旅游广告。规范的旅游广告应有旅行社名称、许可证号等,而一些虚假的旅游广告虽然打着知名旅行社的名义,但提供的联系方式却仅为手机,对此消费者一定要保持警惕。

二是要谨慎签订旅游合同。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确认旅行社资质、经营范围和证照,且合同要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对合同中不清楚的条款,应及时咨询,详细了解内容后再签字。

三是要重视旅游保险和行程信息。消费者应尽量选择开发成熟的旅游路线和景点,建议可投保一份涵盖旅行期间的短期意外险。同时,在购买机票、船票、车票及确认行程时,要留意退票、改签或取消行程的费用等信息,必要时多方咨询相关问题,避免行程更改时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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