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驾游纠纷增加 法院警示风险
  发布时间:2018-04-24  信息来源:北京商报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很多游客都会选择自驾游。为此,423日北京市法院网发布消息显示,涉及自驾游的法律纠纷不断增加,对此,房山法院整理了多起典型案例,提醒大家谨防自驾游期间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据房山法院提供的案例显示,在一次由俱乐部提供车辆的自驾游活动中,“有本没车”的李先生(化名)和董小姐(化名)被俱乐部分配乘坐同一辆车,由李先生负责驾驶。后因李先生驾驶车速过快,加之路况不熟,发生交通事故,并导致双方受伤。交警队认定李先生对此次事故负全责,董小姐为支付医药费、营养费等将组织此次自驾游的俱乐部和负责开车的李先生一并告上了法庭,要求连带赔偿,此案董小姐最终胜诉。法官提示,自驾游活动的组织者,在活动伊始应当对可能遇到的风险予以充分的预期,并做出完整的应对预案,确保参与者的平安驾驶。当超速行驶致人受伤时,组织者和司机均要担责。此外,很多游客为了降低出行成本,或因车辆有限、司机有限等选择自驾游拼车。另一案例显示,王先生和8位同事自驾出行,后因躲避违规翻越道路隔离栏的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那名行人负主要责任,但同时因为车辆超载等原因,王先生负事故的次要责任,需赔偿同行同事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

  随着经济环境以及旅游消费不断升级,国内游客对出行的便捷和舒适性提出更多需求,自驾游逐渐成为年轻群体短途休闲度假的首选出行方式。据行业分析报告显示,周边自驾游具备高频次、潜力大等特点,游客的自驾行为越来越有主题和个性。而就出游人群看,25-45岁的游客占比近七成,亲子、家庭人群占比近六成。年轻一族成为自驾游的主力,这种出行方式不仅由小众走向大众视野,同时显现出来的行业乱象以及安全问题也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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