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购物要学会识别“套路”理性消费
  发布时间:2018-11-28  信息来源: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国庆长假将至,外出旅游成为不少人的假期首选,购物往往是旅游中不可或缺的消费。为帮助广大消费者在旅游购物中擦亮眼睛,理性消费,快乐购物,让购物成为旅途美好回忆的一部分,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旅游购物要学会识别商家套路,理性消费,主动维权。

一要识别商家虚假宣传套路。有的商家打着“富二代”、“老板的亲戚、子女”、或者“老乡”等幌子,明明所售商品价格虚高,却自称可以“做主”进行优惠,一方面夸大宣传商品,一方面大打所谓“折扣”推销给消费者,有的消费者信以为真,购买后却发现上当受骗。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学会识别这类推销套路,对比市场价格,不要被虚假折扣迷惑,以免吃亏上当。

二要警惕商家促销猫腻。有的不良商家以“抽奖100%中奖” 、“赠券”、“限时打折”、“返现金”等促销形式,吸引消费者购买其商品,但仔细了解其促销规则,会发现往往“羊毛出在羊身上”,让消费者遭受损失。遇到促销活动,消费者应多观察多了解,谨防所谓“促销”活动暗藏猫腻套路。

三要防止返款及回扣行为。这类问题主要发生在跟随导游进店购物的消费当中。消费者所购商品的背后,可能存在着商家对导游的各种“返款”和“回扣”,这种行为的发生,一是商品价格或者质量可能存在“水分”,让消费者利益受损,此外也助长了旅游行业中的不良风气,消费者应防止和抵制。

四要抵制商家的霸王条款。有的购物场所店堂内、购物凭证上,会出现商家宣传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本店概不负责”、“限制最低消费”等内容,这些内容都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消费者进店消费遇到商家此类要求,应当坚决予以抵制。

五要警惕贵重物品“不贵重”。消费者旅游过程中,要慎重购买珠宝玉器、金银首饰、名贵药材等贵重物品。如果实在需要购买,最好事先了解掌握一定的鉴别知识,付款时应注意核对货品是否与宣传一致,同时应查看货品本身,确保物有所值、完好无损。并向商家索要质量保证书、保修凭证、合格证书(即鉴定证书)、购物发票或收据,以备日后维权之需。

六要当心发票与营业执照不符。消费者旅游购物时应向商家索要购物凭证或发票,同时要注意核对发票上的销售单位名称或购物凭证上的公章名称是否与购物场所门头或悬挂在店内的营业执照上一致,核对无误后留存作为事后维权的凭证。

七要理性购物避免冲动。消费者在旅行过程中,应理性选择、合理消费,切莫盲目购物。对于导游的劝导、商家的宣传和口头承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考虑是否符合自身需求,避免冲动消费。

消费者在旅游购物中遇到消费纠纷,应留存好有关凭证,及时拨打12315投诉电话,或向相关部门投诉或举报,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附件
·
   相关文档
联系我们    |    网站介绍    |    技术支持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12 版权所有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京ICP备1201042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