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送保健卡骗老人买保健品 消协调解退款
  发布时间:2018-04-10  信息来源:北京市消协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案例简介】

  一天,老年消费者史阿姨在院门口遛弯,有人主动上前向她推销保健品。销售人员以民政部惠民养老中心名义,向史阿姨赠送养老保健卡为由,骗取老人的信任,最后让史阿姨购买了16800元的高额保健品。史阿姨回家后,家人发现该保健品并不适合她使用,家里的经济条件也不能接受如此昂贵的保健品。史阿姨年老体弱,只好通过电话向丰台区消协投诉,请求消协帮助退货。

【调解结果】

  丰台区消协接到史阿姨的投诉后,迅速展开调查,多次询问保健品销售企业,并与史阿姨电话沟通工作进展。史阿姨表示,当日销售人员热情接待,嘘寒问暖的关心,让她放松了警惕,在销售人员一再推销后,她才购买了16800元的高额保健品。商家却辩称,商家销售人员没有采取任何欺骗手段,让老人购买其保健品,是史阿姨自愿要求购买保健品,且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经过消协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双方最后达成协议,该保健品公司同意一次性为史阿姨退款16000元。史阿姨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特意为丰台区消协寄来感谢信。

【案例评析】

  《消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此案中,消费者史阿姨年龄较大,在自主选择产品和保存证据方面,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因此,其出现问题后维权也相对困难。

  丰台区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要谨慎细致。一是阅读产品介绍、产品说明书时,要仔细察看产品编号、厂家名字,在食药监局、工商局网站上查验企业的相关资质。二是可以通过相关行政部门官方网站验证广告中提及的“专家”、“教授”的真实性,包括可以在卫生主管部门查到相应的注册信息。三是非固定现场消费要慎之又慎,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保健品,切勿盲目购买大量不适合自身需要的保健品,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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