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美容体验损失699元,消协调解全额退费
  发布时间:2018-05-03  信息来源:北京市消协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案情简介】

消费者李女士到超市购物时,在门口被某美容店的美容顾问拦住,美容顾问宣称店里正在搞免费体验活动,可以为李女士免费提供价值699元精油美体,机会难得不收费,活动只有2天,李女士被说得心动就去做了体验。在体验过程中,美容院向李女士推销一个疗程10次收费3990元,李女士表示要考虑。体验完后美容院向李女士收取699元精油费,理由是李女士没有办理疗程,免费体验只提供免费手法,精油套盒打开了就不能给其他顾客使用。李女士无奈的交了699元,回家后越想越生气,于是投诉到石景山区消协。

【处理结果】

石景山区消协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联系美容院店长、李女士双方到消协调解。李女士表示自己是被美容院的人宣传免费体验拉进店的,店里的宣传册上也没有说要收费,等她体验完了办理疗程就不收费,不办理疗程还要交费,李女士认为美容院存在欺诈行为,不仅要全额退款,还要求赔偿误工费。美容院表示免费是指免费手法,精油已经打开就不能给别人使用,不同意退全款,可以退费400元。工作人员指出美容院没有起到告知义务,美容院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免费体验包含什么,哪些项目收费哪些项目不收费,更不应该强行诱导消费者消费,且不办理疗程就收费。最终调解,美容院当场退还消费者李女士699元。

【案例评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消费者权利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在宣传体验活动时要明确标注活动的具体事宜,包含哪些免费项目和收费项目。消费者参与“免费体验”活动,要问清楚免费项目具体包含哪些内容;消费者准备接受美容服务的,要先了解美容院资质,涉及医疗美容的一定要到有医疗资质的机构去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前一定要与商家签订合同并保留好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及时投诉;同时,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消费金额不宜过高,以免发生消费纠纷损失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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