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场监管局、北京市消协联合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发布时间:2019-03-15  信息来源:北京市消协 复制网址 打印
摘要: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3日下午,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主办的“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活动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军、中消协副秘书长刘清、市市场消费环境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主要领导、企业代表、志愿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共同参加了此次活动。

 

2018年,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围绕市民在市场管理和消费领域的突出诉求,积极开展各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2018年度全国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中,北京市从第19位提升到第6位。

 

  依托“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持续畅通维权热线、APP、互联网等投诉渠道,妥善处置投诉举报82.77万件。进一步强化企业自律,线下4000余家大型商超、线上10万余家商户建立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出台、推行《电子商务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合规指引》,推动3∙15期间在数十家企业的APP软件中开展开屏页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全年共查办合同、广告、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涉网案件、价格违法案件等合计近2万件,罚没款总额约3.9亿元,2万余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进一步严把质量关,全年组织抽检商品样本6149组,开展商品监测1652组样本。北京在最新的全国省级政府质量考核中,获总分全国第一。

 

  实施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推动与21个省、55个地市、81个县政府部门和700余家食品生产基地企业,签订合作监管与产销直挂协议。全市生产环节监督检查2936家次,总体覆盖率239%。监测食品类样本16.43万件,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抽验药品类样本1.49万件,基本药物和社区零差率药品抽验合格率连续9年达100%。按照“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的工作宗旨,进一步优化首都消费环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活动现场,部分实体商业企业代表联合发布并签署线下无理由退货框架制度,主要电子商务平台在活动中共同发布了对失信企业加大惩戒力度的倡议,推动线上线下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消费者权益制度机制,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企业信誉、声誉的双赢。市消协公布了“诚信服务承诺单位”活动情况,包括王府井百货大楼、首都机场在内的10家“诚信服务承诺单位”代表现场领取了活动标牌。同时,市消协公布了首届“消费维权之星”及“消费维权之星”提名名单,并向“消费维权之星”发放了奖杯和证书。

 

  活动中,中消协刘清副秘书长表示,消费环境是决定消费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创建良好的消费环境,首先需要经营者的诚信经营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其次需要消协组织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公益性优势,运用好社会监督职能,做到敢于发声,善于发声,不断提升化解消费纠纷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影响力;此外,还需要消协理事单位与理事持续发挥作用,需要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与支持。

 

  最后,市政府王军副秘书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在首都消费环境建设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取得的良好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解决好市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二是要坚持首善标准,牢固树立首都意识和大局意识,统筹推进消费环境建设和其他工作。三是坚持社会共治,主动聚合多方力量,构建消费环境建设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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