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性质、职责等情况
1.单位性质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成立。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公益性职责,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2.主要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的经济与消费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引导消费者正确合理地消费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高企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重视社会效益;
(2)传播商品和服务信息,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3)搜集调查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评价建议,反馈给企业,促进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4)协助有关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计量、安全、卫生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5)接受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查调解,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支持消费者对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研究消费领域中的有关问题和理论,出版有关刊物;
(7)协助政府制定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8)开展国内和国际间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交流;
(9)完成市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关于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京编委[2021]137号),协会现内设办公室、商品监督部、服务监督部、宣传联络部、投诉部共5个部门。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数24人;退休人员3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1835.2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620.45万元增加214.79万元,增长13.25%。主要原因一是为落实统一的工资政策,正常增人增资,基本经费预算增加;二是96315热线项目增加了部分运营费用。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835.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5.2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01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0.01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835.2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620.45万元增加214.79万元,增长13.25%。主要原因一是为落实统一的工资政策,正常增人增资,基本经费预算增加;二是96315热线项目增加了部分运营费用。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001.6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4.58%,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872.3万元增加129.38万元,增长14.83%。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833.5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748.15万元增加85.41万元,增长11.42%。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6.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5.0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本单位本年预算项目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33.56万元,占本单位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单位当年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消费者协会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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